发布时间:2018-06-25 11:53:26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作者:经信委信息员20
连经信发〔2018〕169号
关于报送2018年度石油化工工程副高级
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区职称办、市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成立江苏省连云港市石油化工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副高)评审委员会的批复》(苏职称〔2018〕3号)精神,从今年起,石油化工副高级工程师评审权下放至我市。根据全省职称工作统一部署,现将我市2018年度石油化工工程副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石油化工(医药)工程系列的产品设计开发、制造工艺、新技术推广应用、标准化与科技情报信息、技术管理、技术改造、计量检测、产品质量管理、产品营销、技术咨询与服务、设备管理及安装维修、安全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按照现行的《江苏省石油化工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 号)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 号)执行。
(一)学历、资历要求
1.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的(即所学专业为工程类相关专业)
(1)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2)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3)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4)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5)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博士后工作站和流动站工作,经考核合格的博士后人员,可直接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2.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的
(1)获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2)获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3)获得其他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4)获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二)学历认定问题
1.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部队院校全日制教育毕业证书,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校对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党校学历,在参加职称评定时予以认可;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大中专结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可比照相应国民教育序列毕业生降低一个等级。
(三)资历破格条件
取得中级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1~2年申报:
1.省(部)级科技进步、技术发明、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中国专利金奖、银奖的主要发明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获得者;
3.国家级二类和省级一类技能大赛第一名获得者。
(四)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中级职称以来,每年至少参加1门公共科目学习并考核合格(提供《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学习并打印)。专业科目学习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可提供系统、行业、单位或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学习有效材料,作为反映专业能力的要素申报。
(五)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中级职称后,发表、出版、撰写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专业文章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2.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3.为解决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或有较高水平的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3篇以上。
(六)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
申报本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申报时可不提交相应材料。
(七)时间界限要求
申报人员现职称任职年限计算以及申报论文、著作、成果的截止日期为 2017年12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一)经县、区职称办或市直主管部门核实确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省职称办统一版本,一式三份,规格A4,双面印制);
(二)《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二十份,规格A3,单面印制);
(三)《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表》1份(见附件3),同时将电子表格报至邮箱:lygsjxw@126.com(邮件主题格式:石化高级+姓名);
(四)《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五)中级资格证书(如转评需提供高级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有关技术职务聘任证明材料;
(六)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七)任中级技术职务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八)单位或有关部门公示、推荐材料以及近三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材料;
(九)任中级技术职务以来的各类获奖证书、专利证书、项目成果鉴定验收报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新产品开发、推广等与本人业绩成果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
(十)任中级技术职务以来发表的论文、著作或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
(十一)参加继续教育相关材料;
(十二)免冠小 2 寸(40 ㎜×30 ㎜)彩色近照 1 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本人单位和姓名(办理资格证书用);
(十三)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复印件经所在单位审核确认与原件无误后加盖章)后,报县区职称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五、材料装订
第一分册装订顺序:1.目录;2.近三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材料和单位公示、推荐材料;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4.现任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5.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6.继续教育证明以及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学习的有效证明材料;7.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集体获奖证书,应提供个人在项目中承担的工作材料);8.专利证书复印件以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材料。
第二分册装订顺序:1.目录;2.任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技术工作总结;3.发表的论文、论著或译著等期刊封面、目录、文章的复印件;4.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成果鉴定材料(集体项目鉴定材料,应提供个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对重大项目和关键技术问题的总结、分析、报告等业绩证明材料,技术标准和技术文件的编写、发布、实施等业绩证明材料,项目招投标、承包、施工、验收等业绩证明材料,主持或承担项目获得的社会与经济效益等业绩证明材料等。
以上材料按材料袋封面目录和分册目录标注顺序装订成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 1)、《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介表》(附件 2)、《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表》(附件3)、《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不需装订成册。
相关表格请在连云港市经信委网站http://jxw.lyg.gov.cn/ 下载。
六、注意事项
(一)本专业职称采取纸质材料评审和答辩相结合方式进行。申报人所有材料要求真实准确,复印件材料与原件必须一致,严禁虚报、编造甚至伪造评审材料等不良行为,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取消本人当年申报资格,并自查实的下年起三年内不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同时视情节严重情况纳入社会征信系统,与单位或个人信用相关联。具体答辩时间由市高评委另行通知。
(二)申报时间:2018年7月20日至8月30日。申报人须严格按照申报时间递交材料,其他时间不予受理。相关证书等原件一并报送。
联系人:徐长弟、许佳;联系电话:85816207、85811227;联系地址:市朝阳东路69号行政中心B楼410#。
(三)收费标准:500元/人。
附件: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2.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3.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表
4.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5. 目录格式
连云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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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
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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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