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4252380/2026-00001 | 信息分类: | 工业、交通/其他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文日期: | 2025-12-25 |
| 文号: | 工信部联科〔2025〕279号 | 主题词: | |
| 信息名称: | 八部门关于印发《“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 ||
| 内容概览: | |||
| 时效: | 有效 | ||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央网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数据局
关于印发《“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工信部联科〔2025〕2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党委网信办、发展改革主管部门、教育厅(教委)、商务主管部门、国资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厅、委)、数据管理部门 ,各有关单位:
现将《“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央网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数据局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