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 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2-12-19 22:50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编制《连云港市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提供指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1.机构概况、领导分工;

2.政策法规;

3.规划计划;

4.业务文件;

5.财务信息;

6.人事信息;

7.新闻发布会;

8.提案建议答复意见;

9.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通过本机关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

2.通过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为本单位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联系电话:0518—85811517。

(二)申请的提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登陆连云港市工信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专栏进入“依申请公开”页面,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选定相应的受理机构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

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三)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及时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本机关经审查受理的申请,应当作出下列分类处理:

1.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程序,并在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后依法提供其申请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

2.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有关政府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获取;

3.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6.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同级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当事人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