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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2 11:09:17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点击: 作者:经信委信息员9

各县区工信局,连云区、市开发区、徐圩新区经发局,高新区经安局:

为深入落实省工信厅开展的服务型制造“十百千”工程,进一步提高全省服务型制造整体发展水平,推动制造业企业向产业链两端延伸、向价值链高端攀升,省工信厅近期将开展第六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包括示范企业和示范平台两个类别。其中,示范企业的重点申报领域主要聚焦在总集成总承包、定制化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方向,也可包括上述以外、服务型制造特征明显的其他创新模式;示范平台包括面向行业的专业服务平台和面向区域的综合服务平台,重点是实现制造能力共享、创新能力共享、服务能力共享的共享制造平台和供应链管理与服务平台。

示范企业申报主体为制造业企业,示范平台申报主体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服务机构。申报单位应符合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基本条件(附件1),并按要求提供《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申报材料》等相关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纸质材料2份和电子版。

2.申报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需具有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称号,申报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的不受此限制。请各县区局积极组织企业和平台对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基本条件进行申报,申报单位须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按要求出具真实性承诺书。

3.请各县区局认真对照申报条件,精心组织、积极申报、严格把关,特别要积极组织先进制造业集群龙头骨干企业参与申报,做好示范企业(平台)申报的初审工作,择优推荐。各县区局需填写“江苏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1月22日前将汇总表(1份)、申报书(2份)和随附材料纸质件(2份)及电子版连同推荐文件(需带文号)一并报送我局(联系人:刘浩博,0518-90829073,邮箱: lygjmwjtc163.com)。

附件:附件1 .江苏省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条件.doc

      附件2.江苏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申报材料.doc

      附件3.平台汇总表.xls

      附件3.汇总表.xls

   

                                         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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