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10 17:31:27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点击: 作者:经信委信息员17
各县区工信局,连云区、市开发区、徐圩新区经发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挖掘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根据《连云港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做好2021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重点
围绕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技术支持、融资担保、人才培训、市场开拓、管理咨询、信息支撑、法律援助等服务的法人实体,包括中小企业发展中心和社会化服务机构。申报主体需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服务覆盖面。各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公共服务平台,由市工信局组织全市服务平台星级评定工作。在获得市认定的一、二星级公共服务平台中,将逐级推荐申报省三星级公共服务平台。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星级公共服务平台应符合市工信局下发的《连云港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第二章规定的条件。
2.符合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地的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区初审后报市工信局。
三、申报材料
申报星级公共服务平台应填写《连云港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报告范本请至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xj.lyg.gov.cn/)下载。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县区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发动,认真对照《办法》,做好星级平台组织推荐和申报工作。
2.实行电子和纸质材料同时申报。各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请于12月6日前报送市工信局。
3.市工信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对外公布。
联系人:市工信局服务体系建设处 杨雪
联系电话:85825277 13776593926
寄送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市行政中心B325室
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10日
附:连云港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