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18 18:32:07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点击: 作者:经信委管理员
各县(区)工信(经发)局: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的通知》(连办〔2023〕7号)、《连云港市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开展2024年度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项目的申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主要为通过省、市级认定的首台(套)技术装备的海洋装备产品。
(二)海洋装备关键核心配套设备新建项目。
(三)海洋保健食品或涉海新食品原料类项目。
(四)海洋类独家品种或独家剂型类项目。
(五)产学研联合攻关的海洋药物项目。
(六)通过国际船级社协会会员单位认证的我市船舶海工配套产品。
二、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企业需填报附件1-1—1-8,并按照《实施细则》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县区审核。各县区工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及附件进行审核,未经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各县区工信部门按项目类别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至市工信局(纸质请示件2份)。
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各县区初审并联合行文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过时不再受理。
三、要求
请各县(区)工信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为企业申报做好指导服务,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对组织申报全过程的监察和监督。
咨询电话:装备工业处,85811610;消费品工业处,85811536;国防科工办,85826397。
监督电话:机关党委,85827172
附件:1.基本信息表
2.海洋装备、海洋医药、船舶海工领域申报信息表
3.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4.海洋装备关键核心配套设备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5.资金申请报告
6.真实性核查表
7.申报信用承诺书
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