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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21批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0 11:31:24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点击: 作者:经信委信息员6


各县区工信局,连云区、市开发区、徐圩新区经发局,高新区经安局:

第21批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申报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总表填写。企业填写汇总表后交各县区汇总上报。因省财政厅、省工信厅将出台相关政策支持采购本目录内的新技术新产品,企业如有产品适合政府采购,请在汇总表内填写适用领域。

二、网站申报停止。因安全原因,今年不再通过网站申报,待省工信厅大数据平台升级稳定后另行通知。

三、企业申报材料格式。产品名称原则上要加规格型号,不能全用模糊词语,后面也不加“研发及推广应用”等后缀;企业按照附件格式准备纸质材料。

四、县区组织申报。请各县区抓紧组织第21批重点推广应用目录申报。各县区于9月25日(周三)上午下班前将电子版汇总表、纸质材料(2份)按时报我处。

联系人:唐隽;联系方式:85825283;邮箱:kjcxx@163.com

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20日

附件

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申报材料格式

1、企业和产品简介。企业简要情况,产品主要应用领域等,500字以内。

2、真实性承诺。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盖公章。

3、产品技术总结。攻克的技术难点、技术创新点、主要工艺路线等。

4、鉴定意见(如有就附)。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组织的鉴定证书复印件。

5、产品相关的专利证书。

6、产品检测测试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

7、产品标准。

8、客户应用证明。销售合同1-2份或客户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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