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30 10:28:50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点击: 作者:经信委管理员
经灌南县人民政府申请,根据《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竞争力的若干政策措施》《江苏省“十四五”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规划》有关要求,制定了江苏建国海工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将产能置换方案进行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的要求,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46号)以及省内前期造船产能置换路径,将经江苏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认定的原连云港恒成船业有限公司30万载重吨船舶制造产能,按照1.25:1比例进行减量置换,置换出24万载重吨造船产能,用于建设江苏建国海工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船舶建造项目。公示期:2025年7月30日-8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业务咨询电话:0518-85826397,违纪举报电话:0518-85827172。
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