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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9年度纺织、轻工、冶金、船舶与海洋、电子信息等五个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3 08:45:00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点击: 作者:经信委信息员19

市各有关单位职称办:

根据全市职称工作统一部署,现将2019年度纺织、轻工、冶金、船舶与海洋、电子信息等六个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纺织、轻工、冶金、船舶与海洋、电子信息等行业工作,且不在“初定”范围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方式

申报工作采用网上申报与网下报送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人登录连云港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117.60.146.126:8080/),查阅和下载相关政策性文件、表格以及录入申报信息。申报人员选择“评审”进入,根据申报专业在线填报相关申报信息。网上申报完成后,将打印完成的申报表会同其他纸质材料,按照规定要求进行装订后一并进行报送。

三、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

1.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

(1)中级: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或获得中专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2)助理级:获得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申报评审助理级职称。

2.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

(1)中级:获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获得其他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考核认定中级职称;获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获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可考核认定中级职称。

(2)助理级:获得其他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获得其他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获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可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3)员级:获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获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考核认定员级职称。

(二)学历认定问题

1.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部队院校全日制教育毕业证书,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校对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党校学历,在参加职称评定时予以认可。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大中专结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可比照相应国民教育序列毕业生降低一个等级。

4.各类培训班颁发的修业、结业、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可作为评审其专业能力的参考要素。

(三)资历破格条件

取得助理级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破格1年申报中级资格:市(厅)级科技进步、技术发明、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四)高技能人才申报条件

1.取得本专业(工种)高级工(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专业(工种)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认定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

2.取得本专业(工种)技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后,可申报评审认定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

3.获得市级一类技能大赛二等奖(本专业,下同),可申报评审认定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

4.取得本专业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或取得本专业(工种)高级技师(一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后,可申报评审相关专业工程师资格;

5.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江苏技能大奖、江苏省技术能手、市级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或市级以上技术发明奖,可申报评审相关专业工程师资格;

6.获得国家级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四至六名、省级二类技能竞赛前二至三名、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一等奖的,可申报评审相关专业工程师资格。

(五)继续教育要求

2006年以来(2006年之后参加工作的从参加工作时间起),每年至少参加1门公共科目学习并考核合格(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117.60.146.16:8089/学习并打印《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考核合格证明》)。专业科目学习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可提供系统、行业、单位或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学习有效材料,作为反映专业能力的要素申报。

(六)论文、著作要求

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著作或译著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2.在市级及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或在市级及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3.为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专业文章2篇以上。

(七)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

申报本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申报时可不提交相应材料。

(八)时间界限要求

申报人员现职称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材料截止时间为 2019年6月30日。

四、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1份,从申报系统正反面打印,“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核实情况”及“组织意见”两栏按要求加盖公章。

2.《连云港市申报专业级技术资格人员情况表》1份(见附件1),同时将电子表格报至邮箱:lygsjxw@126.com(邮件主题格式:(申报专业)中、助理、员级+姓名)。

3.《连云港市评审专业级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10份(见附件2),A3纸打印。

4.《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1份(见附件3)。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

6.现专业技术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此项证书可以不提供)。

7.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可以提供聘书、聘文或聘用合同,聘任时间务必要与任职年限一致。

8.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见附件4),也可以提供本单位使用的考核表复印件。

9.参加继续教育情况。

10.破格申报人员报送《破格申请表》原件1份(见附件5),破格条件对照《资格条件》填写具体。

11.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人选公示证明原件1份(加盖公章)。

12.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党校等单位工作人员申报职称的,须提供本单位同意申报说明和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盖章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汇总表》。

13.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重点突出科研、教学、创新、业绩(成果)等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及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人所起的作用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14.业绩成果证明材料。提供的材料须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不能提供相关业绩材料的我办不予受理,业绩成果要求详见各专业《资格条件》。

15.论文。详见各专业《资格条件》。发表的论文需提供“中国知网”或“中国期刊网”等发表证明;市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宣读论文需加盖牵头组织部门公章;其他论文需加盖单位公章。

16.任现职期内荣誉、获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未按照要求上报的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五、材料装订要求

除1、2、3项外,其他材料分两册装订:

第一分册(基本条件),主要是装订第四条中的4—12项,包括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技术职务聘书、考核表、继续教育证明等材料。

第二分册(业绩成果),主要是装订第四条中的13—16项,包括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业绩成果材料、论文、荣誉等。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报范围不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申报人所有材料要求真实准确,复印件材料与原件必须一致,严禁虚报、编造甚至伪造评审材料等不良行为,一经发现,按照市职称办有关规定:取消本人当年申报资格,并自查实的下年起三年内不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同时视情节严重情况纳入社会征信系统,与个人信用相关联。

(三)申报时间:2019615日至820日。申报人须严格按照申报时间递交材料,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长弟、许佳;联系电话:85816207、85811227;联系地址:市朝阳东路69号行政中心B楼410#

(四)收费标准:中级300元/人,初级180元/人。

附件:

1.连云港市申报专业级技术资格人员情况表

2.连云港市评审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3.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5.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申请表

6.评审材料目录

7.申报材料袋封面

2019年6月3日

纺织、轻工等中初级附件.zip



连工信发〔2019〕110  号(纺织、轻工等5个专业中初级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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