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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6年度纺织、化工、轻工、机械、电力、船舶与海洋、电子信息、工艺美术等八个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8 17:30:29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点击: 作者:

市各有关单位职称办:

根据全2016年度职称工作统一部署,经市职称办审核同意,现将报送2016年度纺织、化工、轻工、机械、电力、船舶与海洋、电子信息、工艺美术等八个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纺织、化工、轻工、机械、电力、船舶与海洋、电子信息、工艺美术等专业技术工作,且不在“初定”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人员必须应聘在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不在技术岗位上的人员一律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中级: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专学历,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②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③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7

(二)初级:针对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一致的情况(专业不对口)。员级:中专或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助理级: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或取得本专业员级资格满4年;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本专业员级资格满2年;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上述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1231日。符合职称初定条件人员仍按原渠道办理

三、评审方式

(一)中级:分别对照《江苏省纺织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石油化工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轻工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机械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电子信息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电力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等实行量化评审打分。

(二)初级:参加面试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答辩范围以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论文、业绩成果等为依据。

(三)关于申报水晶雕刻专业工艺美术资格人员:实行考评结合,申报人一律参加由市人社局、市经信委统一组织的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和现场制作技艺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申报材料

(一)中级: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1份,电脑录入后正反面打印,“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核实情况”及“组织意见”两栏按要求加盖公章。

2.《连云港市申报  专业  级技术资格人员情况表》1份(见附件1),同时将电子表格报至邮箱:lygsjxw@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申报人员姓名及申报专业)。

3.《连云港市评审  专业中级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8份(见附件2),A3纸打印。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须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工作单位。

5.《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1份(见附件3)。

6.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申报人员须提供与所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学历(简称专业对口),若专业不对口,则需取得自学考试或国家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三门专业课合格证,或市职称办认可的专业知识培训合格证。

7.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此项证书可以不提供)。

8.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可以提供聘书、聘文或聘用合同,聘任时间务必要与任职年限一致。

9.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见附件4),也可以提供本单位使用的考核表复印件。

10.市或县区人社局职称办审验盖章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职称计算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考核合格证全国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其中,获得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通过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不用提供此项证书。

12.破格申报人员报送《破格申请表》原件1份(见附件5),破格条件对照《资格条件》填写具体。

13.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人选公示证明原件1份(加盖公章)。

14.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党校等单位工作人员申报职称的,须提供本单位同意申报说明和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盖章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汇总表》。

15.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重点突出科研、教学、创新、业绩(成果)等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及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人所起的作用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16.业绩成果证明材料。提供的材料须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不能提供相关业绩材料的我办不予受理,业绩成果要求详见各专业《资格条件》。

17.论文至少2要求详见各专业《资格条件》。发表的论文需提供“中国知网”或“中国期刊网”等发表证明。

18.任现职期内荣誉、获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初级:

1.《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1份,电脑录入后正反面打印。

2.《连云港市申报  专业  级技术资格人员情况表》1份(见附件1),同时将电子表格报至邮箱:lygsjxw@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申报人员姓名及申报专业)。

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须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工作单位。

4.《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1份(见附件3)。

5.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人选公示证明原件1份(加盖公章)。

6.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党校等单位工作人员申报职称的,须提供本单位同意申报说明和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盖章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汇总表》。

7.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

8.近三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1份(见附件4)。

9.市或县区人社局职称办审验盖章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业绩成果证明材料。提供的材料须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不能提供相关业绩材料的我办不予受理,具体要求参考各专业《资格条件》。

11.论文、所获奖励等。

以上中初级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未按照要求上报的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五、材料装订要求

(一)中级:

1234项单独装订外,其他材料分两册装订:

第一分册(基本条件),主要是装订第四条(一)中的5-14项,包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技术职务聘书,考核表,职称计算机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等证明材料。

第二分册(业绩成果),主要是装订第四条(一)中的15-18项,包括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业绩成果材料,论文,荣誉等。

(二)初级:

123项单独装订外,其他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所有材料要求真实准确,复印件材料与原件必须一致,严禁虚报、编造甚至伪造评审材料等不良行为,一经发现,按照市职称办有关规定:取消本人当年申报资格,并自查实的下年起三年内不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二)报名时间:2016614日至714日。申报人须严格按照报名时间递交申报材料,报名截止后不收取任何报名材料。

化工、机械、电力、船舶与海洋、电子信息专业联系人:高继勇;联系电话:85811619;联系地址:市朝阳东路69号行政中心B402#

纺织、轻工、工艺美术专业联系人:张源;联系电话:85816207联系地址:市朝阳东路69号行政中心B410#

(三)收费标准:中级300/人,初级180/人。

 

附件:

1.连云港市申报  专业  级技术资格人员情况表

2.连云港市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3.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5.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申请表

6.评审材料目录

7.申报材料袋封面

 

 

连云港市经信委职称办

                                                                                                                                                                                 2016 5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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